近日,福建泉州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老年人的离婚纠纷案。67岁康大妈到78岁陈大爷家做保姆三个月,双方便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陈大爷立遗嘱,约定由康大妈继承其名下房产并进行了公证。然而没多久,康大妈私自拿走房产证,同时对房屋进行换锁,后再也联系不上。
陈大爷立即再次进行公证,撤回之前的遗嘱,后到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康大妈辩称,她不同意离婚,除非陈大爷赔偿其损失并给她经济补偿。
经调解未果,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康大妈要求的补偿金及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不予采信。陈大爷自愿支付其人道主义款项,予以支持。
康大妈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
吃瓜能手猹猹 :这不就是为了骗房产
阿毅的美丽家园 :查查保姆是不是惯犯
奋斗kitty :为什么很多男老头很老了还在想这种事情……
战场观察员 :男孩子不只是出门在外,就算在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lovelyface幸福 :壞人老了還是藏不了狐狸尾巴
Glamdring-elf :拿走房产证有啥用啊,又没过户,一张纸还能代表房子了
Z仲午 :把贪财写在脸上了,还有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