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95万开销
2017年,南京的张某与李某相恋,相处4年后因感情不睦分手。分手后,张某向李某索要恋爱期间花费的近95万元费用遭到拒绝,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梳理了张某提供的海量聊天记录后,认定其中的40万元被李某用于为其母亲购房,且双方在聊天中有借与还的意思表示,应判定为借款。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40万元的借款,其余款项因缺乏借款合意不予支持。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恋爱期间的花销吗?
一、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要求对方归还
在恋爱时吃喝玩乐,用的钱,属于生活消费;就像是你请朋友吃饭喝酒一样,你不可能要求朋友还,自然也不能要求对方还。另外,你给对方买的衣服手机等,属于赠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是不能撤销的,自然也是不能要回的。
二、如果对方自愿给你,那也是可以的
如果对方自愿归还给你,或归还给你作为分手的条件,那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对方自愿的,法律并不会予以干涉。
网友评论:
水野亚美_SailorMercury :花钱的时候装大哥 分手了原形毕露了
菜菜喳喳:难道分手了就把花过的每一分钱都要回来?
斗图胖虎 :平均一年将近25万,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懂,在一起拼命花钱,分了又撕破脸要回来。
上校Bot :摇钱树 大冤种
次轻量级 :感谢zg法律为男性讨回公道,让原本被骗95万元的男性,仅被骗了55万元,太伟大了,青天大老爷呀!!!!
我不o从心 :4年花95w
花啦哔禄 :下面镶金的
春天的_Spring :最近这种新闻可真多啊,判罚公不公平不好说,吸引流量和对立是没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