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怀孕近7个月被丈夫施暴
一位怀孕近7个月的安徽女子自称遭到丈夫“家暴”,她强调自己和丈夫新婚才6个多月,但是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施暴了。
根据报道中的描述,女子结婚以来一直隐忍着,不想让家里人担心,直到最近这次丈夫不顾她近7个月的孕肚将她打到不能下地,才拨通娘家人的电话,娘家人得知后便立马开车上门将女子接走。
有必要说明的是,女子是从安徽嫁到浙江舟山的,而且两个人还没有领证,为此她决定与丈夫分开并不要这个小孩,同时放话绝不原谅家暴男。要知道,除了女子被打了、远嫁、没领证是确定的信息,报道中没有给出更多补充信息。
但是可以推断,两个人的年龄应该都不大。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但凡两个人都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不至于办这种“先上车,再补票”的事。与此同时,根据娘家人上门接走的操作,也能推断女子的年龄应该不大,否则不至于连这种事还做不了主。
如此掰扯,并不是要追问女方的“子宫道德”,也就是为何没领证就敢怀上家暴男的孩子,而是想基于“没领证”,对事实婚姻和法定婚姻进行现实拆解。毫不夸张地讲,在很多相较落后的地域,“先上车,再补票”这种操作也是比较常见的。由此来看,即便报道中用的是“施暴”,但是女子在提及这段关系时却用的是“丈夫”和“家暴”。
就此而言,不得不承认,对于那些更看重婚俗的地域,可能总觉得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只是办理相关业务时才需要的凭证,而真正的结婚就是吃席式仪式感。所以在看待这件事情时,就没必要过分强调没领证这个前提,而是要基于打人行为去定性。
只是从女子临走时婆家人还给了“意味深长的一万元”来看,女方应该没有采取法律维权。基于这个事实,再次证明在“家暴”的问题上,除非是重伤、致残或致命,否则很少有维权到底的情况发生。
因为“家暴”本身不只是“施暴”的问题,其中还混杂着情感和利益。这种情况下,碍于世俗圭臬,如果没达到重伤、致残或致命的程度,被家暴的一方即使不想过下去了,也都不太愿意纠缠到底,也就是说和解的情况比较多。
尤其是双方还打算继续过下去的情况,基本上被家暴的一方最后都选择原谅了。强调这一点,并不是说被家暴的一方非得选择原谅,而是对于“家暴”来讲,它是个较为综合的命题,解决起来不能太线性。
就以安徽女子和她的“丈夫”来讲,就算男方再怎么不是人,但是追根溯源,两个人或多或少之前还是有一定感情的,只能说男方在面对婚姻生活上太渣了,并且这个问题真还没什么可辩驳的余地。说到底,别说“妻子”都还怀有身孕,就算没怀孕也不是想打就能打的,并且这跟远嫁和没领证毫无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觉得“远嫁”的女性容易受欺负,这其实还是传统婚姻认知,也就是觉得娘家人是自己的后盾,而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款。可事实上,伴随着相关法律条款的完善,即便“家暴者”不总是受到“回击”,但是对于主要的利益维护来讲,还得靠法律条款。至于娘家人来讲,最多也就是情感上的支持,而很多人脑补的“娘家人带人上门干架”也只不过是天方夜谭式的想象而已。
然而对于未领证来讲,虽然可能影响财产分割,但是对于牵涉到人身伤害的情况来讲,显然跟领没领证没多大关系。因为法理在审视具体的关系和恩怨时,也要基于事实关系去审度,而非是因为没有领证,就认为“家暴”该被从轻认定或从重认定。
因此在看待“女子怀孕近7个月被丈夫施暴”的事情时,就没必要盯着远嫁和没领证进行各种借题发挥,毕竟重点是“打人了”,而不是因为远嫁和没领证,就好像打人行为能被讲通。而这一点对于舆论导向又是极为重要的。
老实讲,最烦的就是,没等施暴者受到严惩时,有些人就开始对受害者进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反向追问。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情得到妥善处理后,我们可以基于被家暴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反思,但也仅限于抽象反思,而非是基于具体的因果对被家暴者进行“具体质问”。
因为不管被家暴者存在什么缺点,只要不存在主动施暴行为,那么就不该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去随意框定。所以说回“女子怀孕近7个月被丈夫施暴”的事情,就算女方也存在过错,也只是婚姻相处层面的问题,而不是造成“家暴”的主要原因。因为“家暴”的问题主要在于暴力,而这是任何理由都不能为其辩护的。
被家暴了如何快速离婚
遭遇家暴后的离婚法律程序为:
1、视情况而定采取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
2、寻求亲人、朋友、警方的帮助;
3、依法收集家暴的证据;
4、保护自身安全,积极争取利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暴离婚如何分财产
家暴离婚分财产:
1、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家暴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评论:
诗心意情 :打掉不受欢迎的孩子重新开始新生活吧
HZ-海豹 :这个孩子也不要留。后患无穷。1万元就是给你的打胎钱。已经看出来他们的决绝了
猪头三大哈 :没领证。
静静盗掘 :七个月打胎母亲应该很受罪吧
深林小鹿儿 :这种不是应该先报警吗?太便宜那男的了。
笑容依旧2022 :女性的底气是娘家人给的,有底气就能及时摆脱把你拖进深渊的人
燕字回莳 :为啥这么多不领证在一起过日子的啊?
甘露寺姑子张三岁 :打掉是对的,也是为了这个孩子好
堍大堠 :先二话不说,逮着男的狠狠地打一顿,打的他不能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