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买连花清瘟被捆绑其它5种药品
近日,网传河北保定一药店在售卖连花清瘟时,要求购买者必须搭配购买其他药品。12月9日上午,这家药店老板回应称,之所以这么售卖是发现有人反复排队,想通过这种方式制止反复购买的行为。药店老板承认这种方式欠妥,但也没有其他办法,目前已经主动停售连花清瘟。
网传视频显示,在一家药店前,一名女子对药店工作人员说,“所以我今天来买连花清瘟,你告诉我今天有,我今天单买个连花清瘟还不行?我再买一堆别的药,我昨天来买别的药,你怎么不说等连花清瘟一块买呢?你不能说让我买个连花清瘟再搭配买别的药吧?”
12月9日上午,记者通过短视频平台联系到视频拍摄者王桐(化名),对方表示,视频拍摄于12月7日晚上,当时他的孩子有点发烧,前几天已经买了其他的退烧药,听说这家药店有连花清瘟,就过来买药。当时王桐前面有6个人在排队。
王桐说,这家药店有连花清瘟,但是不单卖,必须买别的药才有资格买连花清瘟。最后王桐又购买了一个酒精,加上连花清瘟一共花了40.8元。此外王桐提到,这家药店中午时一盒连花清瘟的售价是18元,到了晚上就成了21元。
12月9日上午,记者拨打涉事药店电话。接听电话的是药店老板,对方表示自己在当地共有5家药店,因为网传视频的影响,他已经将5家药店的连花清瘟全部停售。
药店老板告诉记者,约半个月前,连花清瘟的销量上涨,每天都有人来排队购买。药店起初限购两盒连花清瘟,后来限购一盒。药店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在反复排队,“不是一个顾客,好几个顾客,排完队再去排一遍,造成想买药的根本买不到。”
此外,药店老板说,他们发现有人在朋友圈高价售卖连花清瘟,再结合发现有人反复排队的情况,于是想出了一个消费满20元才能购买连花清瘟的办法,“不管买什么,只要消费20元以上,就可以买连花清瘟。”
这样一来反复排队的人没有了,但引发了其他顾客的不满,将视频发到了网上,引发了争议。“我有5个店,我一天被投诉2次。”药店老板表示,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已经前来调查。
“这个方式后来想想也欠妥,但是我们也没有更好的方式,所以现在只能停售。”药店老板表示很委屈,也很生气,“现在24粒连花清瘟的采购价在40元左右,我们原来的那批货卖18元,这批货涨到了21元,这都是以前的库存,采购价一直在涨。”
药店老板认为,自己药店里的连花清瘟的售价已经挺便宜了,而且基本都是在以采购价售卖,“本来我都不赚钱,还被骂黑心店家,我图什么呢?”药店老板表示,现在即使有库存也将连花清瘟停售,直到获得一个满意的说法。
王桐告诉记者,他不清楚有人是否反复排队,但他的亲身经历是药店不单卖连花清瘟,“这是事实!”
12月9日下午,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关注到网传视频的情况,目前正在处理中。
捆绑式销售是否构成侵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经营者为了提高营业额,会采取很多的销售手段策略,如搞促销活动、满购返还等,而捆绑式销售也是属于销售手段之一,那么捆绑式销售会不会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捆绑销售的,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所以是会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侵犯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情形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网友评论:
少女们 :这种药店就应该吊销营业执照
春日出逃小记 :连花清瘟还需要配货啦?药中爱马仕嗷
米小文 :还有就是把可以刷医保卡的价位定高点,不能刷卡的作为赠品,你没想到吧
米小文 :玩销售,你不服不行,就是有人厉害
小木记事本 :网店也是捆绑销售
不正确的参考答案 :我们这边药店已经没有连花清瘟了,是突然没有的,肯定有人在限制出售
瞳话-Danger :停业整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