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17岁高一学生失联22天

2025-07-06 22:41 浏览:451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12月14日湖北恩施宣恩县17岁女孩侯在洪家河失踪,至今已经22天。侯先生称女儿在11月21日上午从家返回学校,下午收到女儿一条信息便失去联系。学校老师告知侯先生他的女儿没到学校,侯先生随后赶到现场报警,派出所调取监控后发现女孩,上了一辆回家方向的公交车,女孩中途在洪家河附近下车后失踪,此地距离女孩家有48公里,当天的司机也证实了女孩在此地下车。侯先生称当地派出所也在继续寻找,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与他联系。
湖北宣恩17岁高一学生失联22天
湖北宣恩17岁高一学生失联22天

12月14日,湖北宣恩县17岁的高一学生小田已失联22天。小田父亲侯先生称,小田平时性格活泼,走失时穿白和绿色相间上衣,监控拍下她把行李、皮箱、书包和雨伞放在马路边。家属曾怀疑小田坠河,但请打捞队到河里打捞均未发现。
 
失联多久可以报案立案?
 
人口失踪一般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立案呢?
 
当前,相关法律对失踪人口的立案标准的具体化规定上,对儿童、妇女及成年男性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对于儿童和妇女进行特别规定,主要是出于更好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如果公安机关接到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或者是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由此可见,对于妇女、儿童失踪的情况,公安机关一般接到报案后就应当立案。
 
而对于成年男子失踪的情况,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作出了规定。也就是失踪人员可能属于被侵害的话,则应当刑事立案,其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总体来说,相比于妇女、儿童而言,成年男性失踪的情形若是想要刑事立案,其标准较高、难度较大。在前述案件中,失踪的虽然并非妇女和年幼的儿童,但也是年仅15岁的高中生。而15岁的高中生莫名失踪近40天也是非常可疑的,因此,警方在该案中或许应当适度宽缓立案要求,进而如有必要的话才可采取相应的技术侦查措施等以帮助家属更好地获得最终的真相。
 
网友评论:
 
用户g8xzs36usx :为什么这里几步一个摄像头,失踪的人凭空消失
 
逍遥自在1生 :希望全天下的孩子都能平安回家!
 
悬疑写手-吕子正 :这新闻要是被我二姐看到,就认为是被拉去做非法器官移植了。
 
潇洒的路过 :手机被人捡起来后开机还有电能接电话,那肯定是人为关机扔的吧,希望只是赌气出走,快点回家吧
 
五顾天下意气 :又是大桥上。我记得之前有个女孩上了桥然后莫名消失的。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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