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婆家公司无薪工作索赔37万

2025-06-29 23:19 浏览:243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近日,江苏省镇江丹徒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004年3月,郑女士与丈夫婚后均在男方父母注册成立的公司工作。2018年下半年起,郑女士与丈夫感情产生隔阂,男方责令郑女士移交了公司的会计资料等,郑女士再未到公司参与事务处理。郑女士将婆家开设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7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其与被告不存在以劳动付出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事实,故原告诉请确认其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郑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女子在婆家公司无薪工作索赔37万
女子在婆家公司无薪工作索赔37万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会选择婚后跟随配偶一起在“自家”公司工作。但是,夫妻感情破裂后,原本模糊、不规范的管理用工也极易引发劳动关系纠纷。1月10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近日就审结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姚泞(化名)将婆家开设的公司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7万余元。
 
院方告诉记者,2004年3月,姚泞与丈夫登记结婚,两人均在男方父母注册成立的公司工作,姚泞主要负责财务等内勤管理,丈夫主要负责合同签订等对外事务。自2018年下半年起,姚泞与丈夫感情产生隔阂,夫妻关系不睦。之后,男方责令姚泞移交了公司的会计资料等,姚泞再未到公司参与事务处理。
 
姚泞称,公司自从事的房屋开发及销售没有实质进展,便开始拒绝认可自己的员工身份,对自己的工作也不再进行安排,公司此举等同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对此,被告公司辩称,双方并未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姚泞系作为家庭成员而参与家庭经营的公司的相关工作,并且在2018年之前一直掌握着被告公司的资金,对公司资金的支配权由其自己完成。同时,公司从未向其发放过工资,姚泞不是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泞虽自2004年以后在被告公司参与相关工作,但从其工作情况和工作内容来看,其与配偶共同参与被告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自主决定,工作时间长达十几年却从未领取任何工资报酬,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资金直接从公司支取,家庭收支、个人收支与被告公司财产并无严格区分。因此,其并非以劳动者的身份参与工作,其与被告之间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更不存在以劳动付出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事实。
 
故此,原告诉请确认其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不予支持。
 
相应地,原告主张被告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社会保险损失、住房公积金损失以及2018年1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的工资等请求,因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亦不予支持。
 
最终,丹徒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姚泞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姚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镇江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介绍,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执行劳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本案中,姚泞没有像普通劳动者一样在公司工作,与公司约定劳动时间、工资以及各项权利义务,其不是以劳动付出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亦无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与姚泞之间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不存在财产和人身上的依附关系。
 
综上,姚泞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而是基于家庭中的身份帮助管理公司,故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在家族企业上班优缺点
 
家族企业就是指资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出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家族企业的主要优点在于对职工来说,老板比较重情重义,会善待长期跟随他的人,比较珍惜老员工。
 
但弊端也很明显:
 
1、组织机制障碍,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其内部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使得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会处于更复杂,甚至是两难的境地。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管理者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
 
2、人力资源的限制,家族式企业似乎对外来的资源和活力产生一种排斥作用。尤其是由于在家族式企业中,一般外来人员很难享受股权,其心态永远只是打工者,始终难以融入组织中。
 
二、家家族式企业的优点:
 
1、家族式企业做事成本低,责任心强,很少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2、家族式企业集团凝聚力强。都是自己人,往往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
 
3、决策执行力强。只要定下来的事情从决策到项目实施中间几乎没有梗阻;
 
三、家族式企业的缺点:
 
1、由于任人唯亲,很难吸引高端人才,从而限制了企业长远发展,除非总裁有相当头脑;
 
2、因于老板周围都是亲友,对制度执行上有难度,毕竟亲情难以割舍,大多造成制度是给最下层员工制定的,而上层不执行也没人敢说;
 
3、家族企业大多是一言堂,往往听不进去善意的不同意见,从而制约了企业博采广议,做出最正确的决策。
 
网友评论:
 
天官赐福77 :披着婚姻的外衣工作都不认可了
 
胖迪家的人 :这不算劳动关系吗?
 
在等一个白敬亭 :工作满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默认确定劳动关系。怎么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呢?还可以要求每月双倍赔偿呢,金额不确定,就按市平均工资算。
 
去吧·大师球 :怎么关键句子不写出来,视频明明写了18年以前公司资金由女方全权支配
 
一叶浮萍公主 :那是不是也可以不移交资料
 
藤间宅西西 :好的时候要给自己留后路,就怕哪天掰了要吃亏。
 
嗷呜一口猫猫宁 :不给工资,那离婚的时候就只能分公司了
 
Evelyn-西瓜不甜 :不懂。这不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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