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妈在地铁里抽烟还给娃点烟
2月6日,在浙江杭州,有网友发视频称,一名大妈不仅在地铁里抽烟,还给小孩点了一根烟,引起广泛关注。
内容显示,这名大妈手持一根快要燃尽的香烟,一名小孩趴在她身上玩闹,手上还挥舞着一根点着的香烟,旁边的地铁工作人员似乎正在劝阻。
随后,杭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地铁里有文明提醒的广播,包括禁止在车厢里吸烟等内容,我稍后也会反馈给相关部门,如果发现这种情况肯定会第一时间上前制止。”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真是啥人都有啊,竟然给孩子点烟......”“太无知了!”“地铁上禁止吸烟,这样还会带坏孩子,相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
地铁里抽烟怎么处罚?
消防法中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网友评论:
上官匀 :很难想象,这样的家长能帮带出什么样的孩子
莓气泄漏啦- :在外面都这样,在家得是什么样
吾以观复 :给孩子点了根烟
永葆一颗少女心 :真啥人都有啊,地铁里不戴口罩不说居然还抽烟,自己抽不说还给孩子抽,活久见…
小绿汤 :有些奶奶带娃,只要活着就行
武林路口百晓生 :孩子父母知道了不知道怎么想,然后后续怎么样?
北巷de初晴 :也不知道小孩父母看到这视频什么感想??让小孩从小学吸烟吗?
小比puppyland :给娃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