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通创始人冯仑回应被列为执行人
据中国执行信息网3月7日显示信息,万通创始人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此次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3月6日,冯仑官方微博“冯仑风马牛”还发布文章《冯仑:如何发现自己的优点》,并配文:“想要发现自己的优点,前提是自己得有优点。在此基础上,多尝试,在做事的过程中去了解自己、发现自己,同时多与人合作,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
此前,2021年8月,冯仑被传涉嫌挪用资金4248万元并被三亚警方立案调查。
随后,本人出面否认相关指控并称自己被昔日下属背叛。据冯仑的说法,4248万元的去处是中城投资系旗下公司。而指控冯仑的一方还对媒体披露了警方的立案通知书、冯仑曾经的合作方国寿(三亚)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三亚”)的刑事报案书。
据蓝鲸财经,2019年11月,潘石屹、冯仑聚首#潘谈摄影间# 聊起光辉岁月,解密“万通六君子散伙实情”。潘石屹、冯仑公开坦言:咱们真是很年轻的时候就赚了很多钱。1995年前后,咱们平均25.6岁就赚了上亿美金。冯仑直言:我们六人散伙后,我看你们都像看前妻,你们好,我省心,你们不好,我闹心……
万通发展官网显示,1991年。冯仑与潘石屹等“万通六君子”创建万通品牌。1993年,成立万通控股集团。1995年,“万通六君子”分开创业。2016年,嘉华控股增资31.5亿元,成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同年受让冯仑持有的万通控股全部股权后,冯仑全部退出万通。澎湃新闻报道,冯仑被称为“地产思想家”。
一、成为被执行人多久后会强制执行
1、成为被执行人多久后会强制执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强制执行一般是为三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向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
(2)如果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之内提出;
(3)强制执行的期限最多延长至六个月,期间有中止执行的时间应当在总时间内扣除相应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强制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是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的;
5、属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