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状告亲妈占用30多万拆迁款

2023-03-20 15:30 浏览:311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浙江宁波14岁女儿的拆迁补偿款被亲妈占用,母女俩对簿公堂!母亲很委屈:“养育女儿花销如流水,这笔钱为啥不能贴补开支?”而女儿也有自己的坚持:“这拆迁款本来就是我的。”近日,该案经过法院审理,有了结果。
14岁女孩状告亲妈占用30多万拆迁款
14岁女孩状告亲妈占用30多万拆迁款

14岁女儿的拆迁补偿款被亲妈占用,母女俩对簿公堂!母亲很委屈:“养育女儿花销如流水,这笔钱为啥不能贴补开支?”而女儿也有自己的坚持:“这拆迁款本来就是我的。”近日,该案经过法院审理,有了结果。
 
1、孩子随离异母亲落户姥爷家 分得一笔拆迁款
 
小英(化名)今年14岁,在她7岁那年,父母就离婚了,小英抚养权归母亲莫女士,之后她的户口也随着母亲迁进了外公、外婆的户口簿里。
 
莫女士带着小英生活后,为了给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她租了房子、买了车子。另外,在培养小英方面也从不吝啬,比如送孩子参加艺术培训,仅学习古筝三年就花了28000元。
 
在这期间,外公、外婆的房产被征收,小英和母亲的户口都在这套房产下,所以他们四口人拿到了25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这个家庭日子一下子宽裕了很多!
 
2、孩子起诉母亲索要拆迁款 母亲认为已与抚养开销抵扣
 
2019年,经协商,小英的抚养权变更为父亲陈先生,“平衡”被打破了:作为接收孩子户口一方的陈先生认为,那笔拆迁补偿款中小英的份额应该一并“移交”, 于是,他带着小英状告了前妻莫女士一家。
 
陈先生的理由很直白:拆迁补偿款按人头算的,小英作为户口簿上人头数目的四分之一,应该享有这笔款项的四分之一。如今,小英的监护人已更改,那么这笔钱也应该交由新的监护人“监护”。也就是说,莫女士需付移交325882.75元给他。
 
莫女士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父母的房子拆迁,自己和孩子都是娘家的“寄居者”,到头来为啥还要分走拆迁款?而且这几年,她养育女儿也花了不少钱,仅付出的大项开支就有二十多万元,还靠娘家帮衬。小英拆迁款即便有,也差不多和这些花销抵消了!
 
双方都觉得“想不通”,最终演变成了母女俩对簿公堂。
 
3、法院判决:属于孩子的拆迁款由扶养人保管
 
法庭向相关部门调取住宅用房拆迁补偿明细单等核算证实,认定该拆迁款项的确是按人头核算,就是说小英确实占有拆迁补偿款的四分之一。按核算方法的公式重新计算后,属于小英的实际数值为306600元 。
 
至于莫女士提出拆迁款抵扣抚养开销问题,法院认为,买车等并不是记在小英名下;而租房、报学习班等也是作为母亲应尽的抚育义务,不应该由小英承担,自然也不能从她的拆迁补偿款份额来出。
 
最终法院判决,莫女士需要移交小英所得拆迁款306600元给扶养人陈先生保管。
 
4、父母对孩子的财产 不能占有和随意处分
 
孩子受赠的压岁钱、继承来的财产以及类似本案中拆迁补偿款,都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来说,监护人可以帮助孩子保管这些财产,但财产仍然属于孩子。
 
5、孩子这些财产该如何处分才是妥当的呢?
 
宁波大学法学院何跃军教授说:首先,孩子自己不能自由处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财产只能由父母代为保管和使用。八岁至十八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十六岁除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在认知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财产,比如买本子、笔、小零食等个人独立处理的小事情,但是大额的、超出认知能力的处分行为,如果父母不追认,这些行为是无效的。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为维护孩子的利益进行相应的处分,如出于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如果以后父亲对女儿财产处置不当,女儿和监护人母亲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护。父母应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对其既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随意处分。”
 
一、拆迁家庭纠纷怎么办
 
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三、对于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网友评论:
 
紫紫v滢 :什么?你女方家要拆迁了,把孩子放女方家,拆完分到钱了,孩子带着钱去男方家?
 
土豆硌你牙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不是房子是谁的拆迁款由谁分配吗?不知道咋整的?
 
河东一只喵 :养到14不养了,可能妈妈有了第二春。永远不要怀疑孩子对妈妈的爱,事出必有因
 
小窝新家 :那母亲给孩子花了那么多钱,父亲有没有至少出一半呢?
 
夏眠女巫 :为什么要变更抚养权???
 
思维隋- :不是正常房子是谁的就应该由谁分配吗?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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