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割

2023-03-22 11:49 浏览:288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日前,浙江宁波。刘女士和陈先生结婚后,因性格原因决定离婚。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随后,刘女士得知陈先生在离婚冷静期内购买了房产。刘女士认为,房产购买时使用的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的这套房产理应有自己的份。公证员了解事实后确定,陈先生新购置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进行分割。
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割
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前妻要求分割

日前,浙江宁波。刘女士和陈先生结婚后,因性格原因决定离婚。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随后,刘女士得知陈先生在离婚冷静期内购买了房产。
 
刘女士认为,房产购买时使用的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的这套房产理应有自己的份。公证员了解事实后确定,陈先生新购置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进行分割。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关系,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仍适用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1、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时间。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再和对方协商,再申请一次离婚。若是实在无法协商的,只能够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只要是能够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法院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处离婚的。
 
网友评论:
 
锦鲤六宝 :这个只能怨男方自己
 
咚小大寒 :这有什么好说的,买房的钱不就是婚内财产?
 
吴彦祖本组256 :冤什么这是转移财产被发现了
 
不是小烊人 :他即使离了,用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啊。不过一个是现金一个是房产罢了。
 
克莱因的颜 :只能说男的算盘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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