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天凤离世3个月蔡母出手争遗产
蔡天凤离世3个月,虽然案件还没有最后的结果,但是她的遗产由谁继承一直都是外界关注的焦点,蔡天凤的母亲最近已经出手争遗产了。
5月2日,据港媒报道,蔡天凤的母亲张燕花和老公在上周频频找律师,还现身律师事务所被媒体拍到,张燕花和老公的对话也被媒体录了下来,从两人的交谈得知,张燕花找律师是为了争夺女儿蔡天凤的遗产管理权以及两个外孙的抚养权。
港媒报道称张燕花和老公离开律师事务所时,表情都非常凝重,不时眉头紧皱,心事重重,张燕花和老公在大夏门口等车接的时候,媒体录到了两人的一些对话,两人是用海南的家乡话对话,张燕花的老公应该是某些登记没有登记身份证,张燕花埋怨他没有用身份证登记,还称要先给孩子找住的地方,蔡天凤的老公则回她,压根就没他的名字,登记也没用,从两人的对话中得知,两人所说的登记可能涉及一些房产登记。
据知情人透露,蔡天凤的母亲张燕花频繁和律师接触,主要是为了处理女儿的身后事和女儿的遗产分配问题,还有就是两个外孙的抚养权,以及拟申请正式担任遗产管理人。
早在蔡天凤去世不足半个月,蔡天凤的遗产分配就成为焦点,当时蔡天凤的母亲率先向法院申请,申请禁止蔡天凤前夫的父亲出售蔡天凤留下的房产,据悉这处房产的市值约7000万元,蔡天凤还有一处房产价值4500万元。
蔡天凤的遗产涉及到三个家庭,最少有4名的合法继承人。
港媒就此事采访了张燕花,张燕花表示在女儿离世后,她都很少出家门,除非是配合警方调查,一般她都不太愿意出门见人,她承认近日频繁出入律师事务所,去律师事务所是因为两个外孙由她照顾,她去办理两个外孙的抚养权,对于是否申请担任遗产管理人,张燕花并没有否认,只说是因为涉及女儿,所以不想回应太多。
之前张燕花向法院申请禁止出售蔡天凤留下的房产,引起不小的热议,外界称张燕花喜欢赌博,且赌的很大,争夺遗产目的不纯,对此张燕花回应称,她确实喜欢打麻将,平时和朋友在一起玩,一场输50万,50万在其他人面前可能是全部身家,但是对她来说都在自己能支付的经济范围内,言外之意,就是没有女儿的遗产,她也有钱。
目前,蔡天凤一案仍在审理之中,蔡天凤的前公公,前大伯以及前夫均被控一级谋杀罪,案件将于5月8日再提堂审理。
一、争遗产什么证据最有用
遗产案件的主要证据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那么,针对原告的合法继承身份,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因此,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需要按法律规定提交。例如,公证遗嘱的,需要提供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代书遗嘱的,需要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等等。
最主要的遗产范围,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票代码、资金帐号等等,逐一提供证据进行说明,不要遗漏。
二、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一)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网友评论:
alohamiss :内地法律父母是有继承权的
myfavoritethings :看来国外有钱人花那么多钱雇佣保镖不是多余的
张宇声 :香港基本法都判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