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导游辱骂游客不购物被罚1万
情况通报
针对近日网民反映“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辱骂”问题,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辱骂游客当事人姜某存在“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涉事旅行社西双版纳走趣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且影响其他游客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带旅游团队游客到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对辱骂游客当事人姜某处以1万元罚款。
2、对西双版纳走趣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马某某处以2万元罚款。
如果您在西双版纳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或0691—2122323进行投诉,我们将全力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西双版纳旅游品牌和形象。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日
一、遇到导游强制购物的情况怎么办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二、强制购物如何维权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不构成有效投诉或游客在旅游行程中的重大紧急诉求,具体内容包括:旅游行程中滞留等重大问题、酒店到店无房、景区无法入园等紧急问题,12301会在旅游监管部门的授权下,将相关信息告知旅游企业,实时帮助游客解决问题,提高游客体验。对于构成有效投诉的游客诉求进行记录并提交至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
三、强制购物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网友评论:
交易沩泩 :云南旅游
左看右看前看 :几十年了,一个云南一个海南,旅游市场乱象丛生。
谁是谁的怡宝宝 :无证导游那就不是导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