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称姨父去世请假奔丧被拒
5月7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发文称自己的大姨夫去世,向公司请假不被批准。
该女子在网上发文称,昨天晚上得知家里亲人去世,晚上10点连夜就赶回老家奔丧。第二天一早向公司请丧假,公司以不符合丧假规定为由不予批准。于是又改申请事假,也不予批准,还被领导要求正常上班。
该女子还表示,今天早上7点就被要求周日加班做调研报告,当天还要给领导文件。
聊天截图显示,女子甚至拍下了办丧事的照片,但该领导还是态度强硬,不同意其请假要求。丧假和事假均不允许,并称涉及丧事不再和女子展开讨论。
对此,当事人胡女士称,自己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觉得公司很没人情味,后面会考虑离职。
网友认为,请丧假不被批可以理解,但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不批事假?
据悉,丧假是直系亲属死亡才能请的,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事假指的是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
一、法定奔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假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80)劳部薪字29号作如下通知: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相遇,法定节假日也算作丧假。
二、丧假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