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江救人小哥获5万多元奖励
据央视新闻6月14日消息,外卖小哥彭清林为救人,从10余米高的桥跳下,致胸椎压缩性骨折。今天(14日),当地公安授予其一等治安荣誉奖章;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奖金30000元。
另据中国蓝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了解到,美团外卖将授予外卖小哥彭清林先锋骑手称号,并奖励5万元现金;同时帮彭清林争取到免费上大学的名额。
今天(6月14日)上午,中国蓝新闻记者陪同杭州跳江救人外卖小哥彭清林,来到新华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经医院检查,救人小哥出现了胸椎压缩性骨折,建议住院进一步观察。
新华医院副院长董雷介绍,经过全面检查,小哥内脏没有损伤,但由于冲击力大,导致压缩性骨折,需要住院7到10天,暂不需要外科手术治疗,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从目前骨折程度看,后遗症不会特别重。
一、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3.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就业、再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
4.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5.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见义勇为时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需要担责吗
见义勇为时造成受助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个要件:
1.救助人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是指一般所称的见义勇为或者乐于助人的行为,不包括专业救助行为。
2.救助人以救助为目的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本条所称的救助行为应是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人实施的救助他人的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救助人需以救助受助人为行为的主观目的。
3.受助人的损害与救助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4.救助人对因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紧急状况下,救助人自愿以救助为目的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因该行为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救助人对该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见义勇为时导致受助人受到损害的,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三、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2.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3.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网友评论:
美丽浙江 :跳江救人的外卖小哥彭清林获杭州拱墅街道奖励5000元、美团外卖平台奖励50000元!彭清林还收到了“最美骑手”荣誉证书。
美丽浙江 :彭清林在医院检查、治疗是免费的,希望他早日康复
韩金量高 :哪个平台呀,出了五万不值提下名字吗?
张颐武 :真了不起
摸鱼罢了1213 :这才是正能量的好男儿,你真棒
微寻百年 :支持他落户杭州
肥羊肥年 :勇敢的小哥,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