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2023-08-01 19:03 浏览:263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7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
杭州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杭州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浙江在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上再迈一步。
 
7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大众广泛关注。
 
《通知》的政策解读中写道,其目的即部署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就业,本世纪以来,浙江也一直作为全国流动人口大省。此次政策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外来人口转化为本地户籍,‘变存量为增量’。”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口大数据与政策仿真(工作坊)研究基地主任米红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道。
 
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有何深意?
 
“该政策不管是从现实意义还是导向意义上,都是非常重磅的。”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李杨向潮新闻记者表示。
 
仔细来看,《通知》主要放开放宽三类落户,一是全面放宽居住落户条件限制,明确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其他地区缩短居住年限;二是由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确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范围,为人才落户提供更多选择;三是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扩大亲属投靠对象范围。这其中最受大众关注的一点,就是在居住落户方面,明确提出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
 
目前,杭州常见的落户方式有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以及积分落户。所谓积分落户,是通过划定分数线实行总量控制的,因此每年落户分数线可能会有浮动。但此次政策明确“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即只要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也就是积分满100分的就可以落户,这也让外来人口落户杭州变得更加容易。
 
按照杭州调整后的积分落户办法,以一名40周岁以下、高中学历的外地人为例,只要他在杭州居住4年、缴纳社保4年,积分就可以达到100分,如果参加无偿献血、社区义工等活动,还能获得额外的积分,时限还可以进一步缩短。
 
“此前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也显示出,浙江省外流入人口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初中及以下人口比重合计接近八成,占绝对多数。而在杭州本地,这部分人群可能已经在此工作多年,对于积分落户的需求最为迫切。”米红觉得,此次杭州城区放开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后,或将有超百万人受益。
 
而就在7月22日,《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正式施行。其中也提到,在杭州市城区,将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从逐步取消到此次明确取消,意味着杭州在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上的步伐不停向前。
 
在李杨看来,本次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并非“突发奇想”,实则与已出台的政策“一脉相承”。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到“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也提出,要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比如,鼓励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
 
杭州作为浙江11座地级市中唯一一座城区常住人口近千万(2021年末为993万人)、外省流入人口约为三分之一的城市,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也是因时所需。
 
不仅是积分落户,在学历类人才落户方面,今年4月,杭州再度将直接落户的门槛放宽至大专学历。也就是说,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只需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就可以直接在杭州市区落户。而如果是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还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本次浙江在省级层面统一规定,在李杨看来,是给浙江省各个城市完善落户政策注入“强心针”,同时也给有意在浙奋斗创业、安家落户的外来人口吃下“定心丸”。
 
步履不停,浙江为何走在户籍制度改革前列?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发展长河,户籍制度的确立和变革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始终影响着我国人口变迁。
 
长久以来,我国户籍制度与户籍利益挂钩紧密,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以及与之相关的利益成果分配不均等问题,成为阻碍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户籍制度不断深化改革,也成为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今年6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其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再推新举措》,对该省落户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全省所有城区(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省会哈尔滨包含在内。在黑龙江之前,2021年1月,江西省也宣布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浙江虽然不是第一个放宽落户限制的省份,但也绝对在第一行列。”李杨告诉记者,浙江在户籍改革的探索道路上一直没有停下脚步。
 
研究户籍制度改革的专业人士向潮新闻记者梳理了这些年浙江户籍制度改革的历史——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017年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提出,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
 
同年,《浙江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提到,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进一步拓宽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通道。
 
2019年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则旨在加快推动浙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新型城市化。
 
2023年7月,《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进而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
 
从以上文件不难看出,从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到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从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到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浙江这些年在户籍制度改革上一路小步快跑,稳步推进。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告诉潮新闻记者,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活跃的经济提供了广大的就业机会,放宽落户限制将使得大量的劳动力流向浙江。同时,完善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也为来到这里的人提供更多留下来的理由。
 
今年以来,浙江把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作为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之一。这一重大工程,意在推进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和优质共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另外,早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政策的拟定过程中,浙江就已经开始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其实际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这其实就是试图利用打破户籍限制的方式,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财富共享的重要路径。
 
“浙江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还将有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因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实现商品和资源的自由流动,而劳动力资源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资源。户籍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就降低了劳动力的配置效率,放宽落户限制将会提升经济运转效率与发展水平。”苏剑表示。
 
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蔡昉在“中国财富论坛”发表演讲时也提出,户籍制度可以立竿见影、真金白银地刺激消费。蔡昉称,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把目前已经进城的1.8亿农民工消费意愿释放出来,粗略推算,总额大概是在万亿级。
 
附文件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一)规范居住登记。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县(市)、设区市市区居住的,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规定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主动办理变更登记。离开居住地的,应当主动申报注销居住登记。登记的居住信息,按照规定可以作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确认落户地、居住年限等办理条件的依据。
 
(二)落实居住落户。在杭州市城区经常居住,符合杭州市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杭州市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本省其他城镇地区经常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其他城镇地区要降低居住年限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三)深化居住证制度。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全省域实施网上核发居住证改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健全完善与积分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居住证互认、转换办理集成应用,解决人口流动的公共服务转移接续问题。
 
(四)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畅通制度通道,提供落户便利,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全面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
 
(一)放开人才落户。实行宽松便捷的人才落户政策。符合居住地或者工作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落户住址可以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城镇地区家庭户亲友处、单位集体户、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选择确定。
 
(二)放宽投靠落户。放宽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投靠落户条件。投靠有合法稳定住所成年子女的,取消对父母的年龄限制;投靠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的,放宽至未婚子女。放宽《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市内迁入的投靠对象范围,被投靠人是城镇地区家庭户户主的,投靠对象放宽至户主的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直系亲属、子女的配偶。
 
(三)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实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来本省就业并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其长三角城市群内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可以与当地合并计算。推行居住年限设区市范围内互认,鼓励各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内开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三、构建人口管理服务数字化体系
 
(一)推进数字户籍建设。加快“公安大脑”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长三角地区户籍业务区域通办和跨省通办。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全要素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多跨协同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随时办、全域就近办、跨省远程办、简易快捷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探索建立实有人口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等国家级试点工作,推动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建立以居民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构建“浙里人口”管理集成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要强化人口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着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主动吸引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分析评估落户门槛,找准改革突破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要结合城区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实际,对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要求作出更为宽松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积极协同,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不断完善、有效衔接。
 
(三)强化落实评估。要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强化人口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科学研判人口变动趋势及影响,为重大政策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城市运行管理等提供支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7日
 
积分落户如何积分
 
一、积分落户如何积分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关注点有两点:一是合法就业,二是稳定就业。一年3分,这个很容易计算。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这个也很好理解,自己的房子一年1分,租房的一年0.5分。这里如果年限超过缴纳社保的年限了,需要按照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个人最高教育背景为准,不累加。
 
4,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这是鼓励减少城六区的人口。
 
5,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有加分,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市级最高加6分。在高新企业做管理人员最高加6分,认证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最高加6分,孵化器众创空间投资或就业最高加3分。此项只算最高分,不累加。
 
6,纳税指标: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人按比例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可以加6分,没条涉税违规扣12分。
 
7,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以上情况加20分,不累加。
 
9,守法记录指标: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二、落户手续是什么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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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Pan依一 :这个意思是 只要有居住证 或者房产证就可以直接落户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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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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