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擅改亲子鉴定

2023-09-14 08:44 浏览:188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近日,江西永修的李某万万没有想到,人生中第一次被拘留,竟然是因为自己“自作聪明”。原本可以通过社会收养办理户籍,但李某为了给小孩落户,擅自变造《司法鉴定意见书》,换来了拘留所“五日游”。
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擅改亲子鉴定
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擅改亲子鉴定

江西永修虬津镇的李某万万没有想到,人生中第一次违法拘留竟然是因为自己过于“聪明”,原本可以通过社会收养办理户籍,但李某为了给小孩落户,擅自变造《司法鉴定意见书》,换来了拘留所“五日游”。
 
近日,李某带着《司法鉴定意见书》(俗称亲子鉴定)到虬津派出所户籍室为其小孩办理落户手续,细心的民警在审核时发现,这份“亲子鉴定”有明显变造、篡改的痕迹,随即民警依法传唤李某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代,2019年他与一女子交往后,该女子怀孕并在外地生下了一名女孩,而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因为一些原因该女子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李某便独自一人抚养孩子,考虑到小孩今后上学的问题,李某来到公安机关打算为孩子办理户口。
 
户籍民警告知李某,因其无结婚证,按照规定需提供一份亲子鉴定,证实孩子是其亲生的,才可随父落户。
 
随后李某带着孩子到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可让李某万万没想到的是,鉴定结果这个“女儿”竟不是自己亲生的,李某一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拿着鉴定报告离开了医院。
 
但随之而来面临新的问题,小孩不是亲生,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在咨询了身边朋友后,李某轻信了朋友的馊主意,将原本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通过PS伪造,希望以此瞒天过海为小孩办理落户手续,谁知再厉害的PS,也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在办理落户过程中被民警查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李某持有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予以收缴。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个人收养、领养小孩办理落户的,公民应当及时到民政部门、公证处办理相关收养、领养手续,切莫耍小“聪明”吃大亏。
 
改亲子鉴定怎么处罚?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改动或篡改亲子鉴定结果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和家庭关系的真实性。如果发现有人改动亲子鉴定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
 
1、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情况,可以报案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经法院判决认定犯罪成立,肇事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留、有期徒刑等。
 
2、民事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亲子鉴定结果被篡改而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肇事者赔偿受害方的损失。
 
3、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到亲子鉴定机构或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机构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暂停业务、吊销执照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措施和程度会因个案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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