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意外碾死躺闸杆下老太被判无罪

2023-11-10 20:47 浏览:162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2019年,河南郑州一老人故意面向大门、侧躺在道路起落架后,被男子驾车意外碾死。2023年11月10日,据河南省高级法院消息,本案驾驶员二审宣判无罪。
2019年,河南郑州一老人故意面向大门、侧躺在道路起落架后,被男子驾车意外碾死。2023年11月10日,据河南省高级法院消息,本案驾驶员二审宣判无罪。
男子意外碾死躺闸杆下老太被判无罪
老人侧卧在道路起落架后。
 
2019年11月25日,赵某清和妹妹、妹夫一起来到郑州某单位反映诉求。因诉求未得到解决,其妹妹报警称其在郑州某单位办公楼内被打,民警遂赶赴现场处理。
 
13时28分许,赵某清走到单位办公区大门处,坐在大门自动识别车牌起落架下(距起落架约半米),后被路人扶起。约10分钟后,赵某清再次坐在同一位置,并左手撑头侧卧在地。
 
13时55分,张中华驾车打右转向灯,准备转弯进入大门通道,由于赵某清的妹妹和妹夫与民警正在通道中间沟通,张中华停车等候。随后三人向路边移动,避让车辆。
 
在此期间,侧卧在大门内侧、面向大门外的赵某清未做任何移动、避让动作,赵某清的同行人员亦未向张中华、赵某清作出任何警示或提示。
 
张中华驾车驶来,赵某清的同行人员避让。
 
张中华驾车缓慢前行,车辆进入地面黄色识别区后,大门闸杆起落架自动抬升,张中华驾车驶入过程中,将赵某清碾压致死。张中华主动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中华在驾驶车辆进入郑州某单位大门时,对赵某清故意躺卧在车牌自动识别起落架后不避让、被碾压致死的后果不负有预见义务。
 
赵某清故意躺卧大门口阻拦车辆正常出入、看到来向车辆而不主动避让是导致本案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认为本案属于意外事件,依法判决张中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事故发生后张中华下车查看。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侦查实验笔录能否作为本案定罪依据,张中华在案发时是否存在过失。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本案中,侦查机关共进行了4次侦查实验。侦查实验证明,即使在慧眼云镜这种高科技的加持下,多数驾驶员还是无法预见前方障碍。因此,不能将该侦查实验笔录作为本案定罪依据。
 
赵某清因与相关单位沟通问题未果,故意侧躺在道路起落架后,该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极其罕见,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理性认知范畴,客观上超出了社会公众的预知范围。
 
在发生事故时,张中华并未看见赵某清侧躺在起落架后面,故不属于过于自信型的过失犯罪。
 
车辆进出口通道在进入单位大门前有一定坡度,在车辆进入单位大门时,车头亦被抬高。赵某清所躺位置距离起落架仅约半米,形成了视觉盲区。故张中华也不属于疏忽大意型过失犯罪。
 
综上,本案虽然客观上造成了赵某清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张中华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致,属于意外事件,故而不构成犯罪。
 
意外事件致人死亡要负责吗?
 
对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责任的归属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考虑的因素:
 
1. 疏忽或过失:如果某人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了意外事件并造成他人死亡,那么该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一个司机在驾驶时违反交通规则并导致事故,造成他人死亡,那么司机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职业责任:某些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对他人的安全负有特殊责任。例如,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需要遵守专业标准,如果医生的错误行为导致患者死亡,那么医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 安全措施:如果某个组织或个人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导致意外事件发生并造成他人死亡,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一个建筑物的所有者没有提供足够的消防设备,导致火灾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那么建筑物所有者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 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意外事件仍然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可能会有所减轻或免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责任判断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适用于您情况的法律规定。
 
网友评论:
 
luvvvnico :这个判决合理的
 
锦鲤六宝 :2019 年的事件,今天宣判。即算是没罪花费的时间,精神,压力也被官司折磨得半死
 
假装人工智能 :有横杆遮挡,并且需要司机注意横杆起落。看不到横杆后面下面躺的人是正常的。
 
孙小美爱冒险 :不懂就问哈,老太太为啥要躺着?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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