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醉酒被网约车弃于路边后溺亡
网约车司机接到下单的醉酒乘客,因无法确认目的地,弃之不顾驱车离开,后乘客溺亡。乘客家属将司机和网约车平台诉至法院,要求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南通市崇川法院日前判决某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款186489元。
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在南通某餐厅用餐。结束后,醉酒的保某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本人手机在某平台下单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到达后发现保某严重醉酒,目的地描述和软件显示不符。法院查明,车辆在餐厅门口停留数分钟后,蔡某扶保某下车,保某站立不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并取消订单。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附近的河道。
保某家属认为,蔡某将处于深度醉酒状态的乘客弃于路边,导致乘客溺水身亡,应承担主要责任,按法定赔偿金额的70%赔偿损失。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司机管理者,未尽监管职责,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家属表示,在本案中不追究共同饮酒人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保某含糊不清的言辞、不能站立躺倒于地的行为,司机蔡某应可判断对方已严重醉酒且处于危险状况,但未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存在过错。同时,保某的死亡系饮酒过量、未能确保自身安全所致,蔡某的行为并非导致保某失去自控能力的直接原因,故仅承担次要责任。虽然蔡某未与平台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平台对驾驶员有一定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应承担法定的承运人责任,蔡某未能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承运人责任由网约车平台承担。
结合事实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认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其支付赔偿款186489元。判后双方未上诉,平台公司已履行判决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既是客运合同附随义务,也是承运人法定义务。从救助的时间范围来说,保某上车后蔡某与之交谈,发觉其严重醉酒,无法确认目的地,此时保某仍处在蔡某控制的车辆中,蔡某理应采取措施,但其将保某搀扶出车辆并取消订单,显然不妥。从履行方式看,蔡某完全可以采取应急报警并稍作照看、交酒店照应等简易可行且力所能及的措施。网约车平台应对司机未履行尽力救助义务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1、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在南通市某餐厅用餐,席间饮酒过多。用餐结束后,保某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本人手机在某网约车平台APP下单约车。
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随后,保某上车,车辆在原地停留数分钟后保某又打开车门。约五分钟后,蔡某从驾驶室开门下车,并扶保某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期间蔡某自行取消订单。
约三分钟后,保某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上车点前河道。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滴滴公司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崇川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
庭审中,保某家属认为,蔡某在网约车服务途中取消订单,将处于深度醉酒状态的乘客抛至路边,导致乘客溺水身亡,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要求被告按照法定赔偿金额的70%赔偿损失。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司机的管理者,未尽到监管职责,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家属表示在本案中不追究共同饮酒人责任。
2、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司机蔡某通过保某含糊不清的言辞、不能站立躺倒于地的行为,应当可以判断对方已经陷入严重醉酒状态,且处于危险状况,但蔡某未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同时,保某的死亡系饮酒过量、未能确保自身安全所致。蔡某的行为并非导致保某失去自控能力的直接原因,故仅对死亡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虽然蔡某未与平台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但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具有一定的教育和管理职责,蔡某利用平台接单从事运输服务,亦属于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范围,平台从中获利,因此平台应当承担法定的承运人责任。本案中驾驶员蔡某未能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承运人责任,应当由网约车平台承担。
结合事实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崇川法院酌情确认被告某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该公司支付赔偿款186489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平台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
3、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这既是客运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而“尽力”的要求,更是强调承运人要做到力所能及。对于救助义务的时间范围和履行方式,既要能实现帮助乘客脱离或避免危险,也要防止对承运人苛以过重的责任。
从救助时间范围上而言。运输过程一般是指乘客乘坐运输工具起至抵达目的地的过程,但客运运输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承运人救助义务不应仅体现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包括运输前或运输完成后承运人对乘客合理限度的关照、提醒、警示等。
本案中,保某上车后,蔡某与之交谈,发觉保某严重醉酒,无法确认目的地,蔡某便取消订单。此时,保某仍处在蔡某控制的车辆之中,蔡某理应采取措施,但其将保某搀扶出车辆,弃于路边而不顾,显然不妥。
其次,从履行方式上看。“尽力救助”是指承运人应根据当时的现实条件,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其所能对遇险乘客进行及时、合理的救助。但不能过分苛求承运人,对其救助义务的要求不能超出承运人的合理预期和履约能力,也不能单纯以消除危险结果来判断是否尽力,否则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相悖。对于承运人明知或应知乘客处于危险状态,但漠视放任或敷衍救助、或存在过错的,属于未尽救助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对乘客保某当时处于危险状态的判断,不超出司机蔡某可以预见的合理限度。蔡某完全可以采取应急报警并稍作照看、交由酒店照应等简易可行且力所能及的措施。事实上,蔡某均未采取上述任何措施。网约车平台基于法定的承运人责任,应对司机蔡某未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网约车乘客遇到醉酒乘客可以拒载吗?
作为乘客,当然不希望在自己醉驾的时候遭到滴滴司机拒载。因为每一位滴滴司机、出租车司机拒载的话,可能醉酒乘客就没有办法打车回家了。但从法律和保障滴滴司机合法权益角度说,滴滴司机可以拒载醉驾乘客,这无可非议,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
从法律角度说,滴滴司机可以拒载醉酒乘客,这有政策依据,并不是滴滴网约车平台的自创规定。
二、网约车司机遇到醉酒乘客怎么办?
第一种:已达到醉酒状态的乘客(乘客已处于迷糊状态),司机可以明确拒载搭乘单独的醉酒乘客,为司机,为乘客都是必要的,如要搭载,则需要乘客的一位清醒人员进行陪同。
第二种:乘客上车的时候还清醒,但乘车没多久就开始酒劲上头,那么司机在搭载过程可以沟通乘客要一个联系人电话,或和乘客保持沟通,避免后续乘客昏睡给司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建议司机使用乘客手机进行联系,也不建议司机触碰乘客物品,这些在后续都是有风险的(要知道对方是醉酒,情绪是不稳定的),实在没招就近派出所,或乘客小区物业都可以。
第三种:乘客因酒后,造成呕吐,可以说,这是最糟糕的情况,这个时候司机有损失,自然要求乘客赔偿,但乘客酒后很难配合司机,还有可能产生言语,肢体冲突,那么司机是不是可以在乘客有呕吐征兆的时候,车辆靠边,或者车内准备呕吐袋等用品,乘客如还是呕吐在车内,司机可以索要市面车辆清洗标准内的补偿(一般在50-150元),建议以现金支付优先,订单加费用为辅。
三、醉酒乘客吐在网约车内如何判责?
滴滴公众评议今天推出第2期话题,内容聚焦“网约车内是乘客的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环境?”,邀请公众就能否在车内饮食、携带宠物打车、以及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能否接受在车内录音录像等问题展开讨论(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参与投票和讨论)。
上周,滴滴公众评议会推出的首期话题“司机是否有权拒载独自乘车的醉酒乘客”引发热议,共有26.9万位网友参与了投票和评论,其中86%的人认为司机可以拒载独自醉酒的乘客,14%的人认为司机不能拒载。
参与首期话题讨论的用户观点可大致分为三类:1、醉酒乘客情绪易冲动,失去一定的判断能力,为了驾驶安全,司机可以拒载;2、醉酒乘客的打车诉求当被满足,尤其是在东北、西北、内蒙等地区,冬天司机拒载,易给乘客带来伤害;3、不可一刀切,建议对不同醉酒度的乘客采取不同措施,可联系乘客紧急联系人或送至附近派出所。
绝大部分网友认为,醉酒乘客吐在车内需支付司机相应的洗车费与误工费。也有网友提出可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 “醉酒险”、“洗车险”供醉酒乘客购买。此外,如何判断一位乘客醉酒、证明乘客呕吐在车内也成为了热议点。有网友提出在车内安装录像设备,为判责留存证据,也有用户提议车内配备酒精检测仪器等。
首期话题的投票结果与主要建议观点已递交滴滴安全监督顾问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及平台治理部,为平台处理醉酒引发的纠纷和拟定《司乘文明公约》提供参考。滴滴将结合用户意见与建议,基于实际可操作性来拟定相应的规则与产品方案。
网友评论:
if_or_not_J :成年人也该对自己的酒量负责啊
蝴蝶兰好看呀 :如果我是司机会把他送到附近派出所
一笺浅墨深 :平台规定醉酒乘客必须有人陪同,没人陪可以拒载。
台城柳1974 :应该打110
大树森深 :不知地址?是谁下单的?
元左小金融 :为什么不起诉酒厂?提供酒的饭店?真是没处说理了
阿滩家的端庄 :这种应该也触发刑责了吧
HERO-WN :扔警察局或者报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