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女子死于客房酒店被判赔9万
马鞍山当涂县一女子醉酒后被他人送至酒店,酒店在没有对女子进行登记及查验身份的情况下,放任他人将女子抬入房间,最终女子因为酒精中毒身亡。马鞍山这家酒店被女子家人告上法院,近日,马鞍山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酒店构成不作为侵权。
1、女子醉酒后被送酒店 因酒精中毒身亡
2020年8月31日晚,阿娟(化名)到马鞍山当涂县姑孰镇一串串店饮酒吃宵夜。起初,阿娟和朋友等人饮用啤酒。

之后,有人从车中拿出白酒。窦某用白酒与阿娟进行饮用,两人分别连续喝了三杯左右白酒。后窦某因饮酒过量,处于醉酒状态,被120救护车辆送至医院,阿娟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
当晚23时许,管某用其身份证,在当涂县香樟假日酒店开了一间房间,与他人共同将阿娟抬至该房间,后他人离开。
次日5时许,管某发现阿娟口中有呕吐物,嘴唇发紫,拨打120救护电话,阿娟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经鉴定,阿娟血液中乙醇浓度为578mg/100ml,阿娟是急性乙醇中毒死亡。
2、酒店为何要担责?酒店未尽义务 被家人告上法院
事发后,阿娟的家人在悲痛之余,将当晚与阿娟一起用餐的管某、窦某等6人以及阿娟被发现出事的当涂县香樟假日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该酒店认为,阿娟的损害结果不是由酒店的过错造成的,与酒店没有因果关系,其酒店是合法经营主体,对入住顾客已经做了住宿登记,即使酒店对阿娟的到访未登记具有过错,此过错是违反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的过错,与此事无因果关系。
当涂县法院审理认为,管某等6人与受害人阿娟同桌就餐、饮酒,事实上双方形成了一种民事上的法律关系,即相互间负有规劝、提醒、照顾的义务。如果共同饮酒人未尽到上述义务,则应当视为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后果。本案中参与饮酒的各被告应共同承担30%责任。
法院根据各被告的过错,判决6人承担0.5%至12%的赔偿责任, 赔偿4千余元至11万余元不等。
3、酒店属不作为侵权 赔偿9万余元

法院认为,酒店作为旅馆业经营者,应对来客尽到照顾和安全保障义务,在未对受害人阿娟登记、查验身份证件情况下,放任他人将已经处于无意识状态的阿娟抬入酒店房间,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当涂县香樟假日酒店赔偿阿娟家人9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酒店提起上诉,认为其不应该承担责任。
马鞍山中院二审认为,酒店作为旅馆业经营者,应当对所有入住酒店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和办理“一人一证”入住登记,但香樟酒店未对阿娟办理入住登记,并放任他人将阿娟抬入酒店房间,酒店未尽到对阿娟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阿娟的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定酒店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当。
据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对于给被告赔偿金额的判决。
喝酒误事,可能还会“要命”!
千万不要贪杯啊!
网友评论:
一个经常上热评的人 :死哪讹哪,酒店怎么才算有作为?私进客房给女子醒酒?
曾生要賺錢練肌肉 :聚餐的朋友这么判? 醉酒后呕吐窒息很常见,丢在酒店就走,太不负责了吧。
休远不息 :现在的新闻为了流量关键信息都故意不说,网友自己也都不看 视频里说了,一同用餐的人根据当晚情况承担了不同的责任,赔了4千到11万不等,酒店因为没有对受害人登记,查验证件的情况将神志不清的受害者放到房间,赔了9万。
阿谦M7 :酒店去因为没查证件就让死者入住,才判定他们不作为的
希望是开心的人 :新闻没有解释清楚为什么酒店被判不作为而赔偿的原因,是因为酒店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谁住房谁登记的原则而被判罚
名-二月 :酒店要有啥作为?拒绝入住?没人陪同就不让走?现在感觉从上到下有点左的味道,千万别来极左了
陈蔚萱Vivian :奇葩了,酒店又不是医院。酒店应该索赔,死在酒店里,以后那个房间鬼住啊?!
南無法帝的微笑 :我不明白了,这事儿的责任,和酒店有啥关系
儿科陈医生 :喝酒最常见的胃肠道并发症是急性腐蚀性胃炎,表现为呕吐、上腹疼痛、食欲不振等。喝酒最主要的危害是中枢神经系统损伤,酒精是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会产生欣快感、头昏眼花、多语和短期记忆障碍。喝多了会出现呼吸抑制。长期大量喝酒会导致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如果每天喝酒,数周后会产生生理性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