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3岁被拐生子人贩子获刑12年

2023-02-20 18:21 浏览:378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13岁时(1987年),在上学路上被人拐卖至山东菏泽,被迫与当地男子李某某生活并生育一名男孩,两年后,郭丽被解救回家。事发35年后,2022年3月,警方对郭丽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023年2月20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当日,澎湃新闻从郭丽处获悉,由于被告人赵某某此前有多次犯案记录,检方建议从严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某某犯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女子13岁被拐生子人贩子获刑12年
女子13岁被拐生子人贩子获刑12年

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13岁时(1987年),在上学路上被人拐卖至山东菏泽,被迫与当地男子李某某生活并生育一名男孩,两年后,郭丽被解救回家。事发35年后,2022年3月,警方对郭丽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023年2月20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当日,澎湃新闻从郭丽处获悉,由于被告人赵某某此前有多次犯案记录,检方建议从严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某某犯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郭丽表示,她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当庭提出上诉。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郭丽请求判决被告人赵某某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费用共计80万元。
 
郭丽说,现在想要把结果告诉家人和曾经传播她流言蜚语的人,时间和法律证明“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澎湃新闻获得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赵某某,男,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1993年7月21日因拐卖人口罪被原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因诈骗罪被原山东省兖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2014年1月28日因诈骗罪被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因涉嫌拐卖妇女罪,于2022年3月12 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 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执行逮捕。
 
据起诉书,被告人赵某某于1987年春节后某日,经事先预谋,伙同妻子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利用回陕西省蒲城县杨某某娘家的机会,在陕西省华县对上学途中的郭丽进行哄骗,让其喝下有安眠成份的汽水后,乘机将其带回山东省菏泽胡集乡一旅社,并经人联系将郭丽卖给了胡集乡尹集村李某某为妻。
 
判决书显示,牡丹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赵某某拐卖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与他人同居,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量刑,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丽诉讼代理人要求对被告人赵某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代理意见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本次犯罪后又多次犯罪,且对本案的犯罪事实当庭翻供,不认罪,不悔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予以严惩。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拐卖人口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丽的诉讼请求。
 
一、人贩子是怎么进行判刑的
 
1、人贩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买家入刑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综上所述,刑法中规定了收买被拐妇女的一般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如果存在于妇女强行发生关系的,会按照强奸罪来进行定罪,如果限制人身自由伤害的,那么会按照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进行量刑。
 
网友评论:
 
天边的贝洛斯 :判的这么轻,怪不得人贩子这么多
 
夏夏201906 :13岁被拐,2年后解救回家。这期间还生了个儿子,李某某强奸跑不掉了吧
 
albert-无色 :当地男子李某某呢?不犯法?
 
夕未末0110 :多次犯案,从严,12年!哇
 
画者杨梅红 :罪大恶极,女孩子一生被毁了,判的太轻!
 
张路恒1988 :原来是按1979年刑法判决的,我刚开始直接看判决结果,看到拐卖人口罪这几个字还懵了一会
 
熙之隽 :支持买卖同罪
 
影子就爱吃地瓜 :这是要夸干得好吗还是要夸干的好???13岁妥妥的未成年人吧,2年后被解救35年后才立案,有期徒刑12年,厉害。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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