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带101管孕妇血液样本出境被查

2023-03-16 16:03 浏览:370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3月16日,海关总署官方微信账号发布一则消息。近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宗旅客违规携带孕妇血液样本出境案。当天下午,皇岗海关关员通过现场挑查的方式,从一名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查获孕妇血液样本101管。该旅客未向海关申报,无法提供《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皇岗海关依法对该批血液样本进行截留,案件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旅客带101管孕妇血液样本出境被查
旅客带101管孕妇血液样本出境被查

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号3月16日消息,近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宗旅客违规携带孕妇血液样本出境案,查获孕妇血液样本101管。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频频有人将孕妇血液寄往香港鉴定胎儿性别,还有多人被抓。
 
据报道,深圳皇岗海关关员通过现场调查的方式,从一名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查获孕妇血液样本101管。该旅客未向海关申报,无法提供《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皇岗海关依法对该批血液样本进行截留,案件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要求,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均属特殊物品出入境,需提供《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违规携带出入境的,海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据人民法院报2018年报道,内地和香港两地法律不同,胎儿性别鉴定在内地不合法,在香港却是合法的。现实中,不少准爸妈都想提早知道胎儿性别,这一心理被不少黑中介利用,将孕妇血样寄往香港的医疗机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香港人李某,是一名保险推销员,无医师资格证。2012年,李某从一些大陆游客口中得知,有不少内地孕妇想通过验血鉴定胎儿性别,他觉得这是条可以赚钱的门路,遂瞄准这个“商机”。一开始,李某仅帮个别孕妇“寄血验子”,渐渐地找他“帮忙”的人越来越多。
 
一开始,李某都是前往深圳到事先约定的酒店为孕妇抽血,但大部分人嫌麻烦,为吸引更多人,他邮寄采血设备给孕妇,由她们自行抽血后再将血样寄回。因害怕被发现,李某再三叮嘱要将采血设备包好,放在饼干盒里,上面放一些饼干遮挡。
 
2017年李某被人举报,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其抓获归案。据李某供述,这几年大约有300多名孕妇找他做胎儿性别鉴定,医疗鉴定机构检测一次收费3000元,1-2天可出结果,自己向客户收取4200-5000元不等,从中赚取1200-2000元的差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李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南国都市报2019年报道,海南儋州某医院有护士为孕妇采血,称血样可送到香港检测机构鉴定胎儿性别,并收取4300元作为胎儿性别检测的中介费,最后被抓。
 
据海峡都市报2014年报道,温州人陈某曾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注册有一家私人诊所。一位自称来自香港的施小姐联系陈某,称自己在温州地区有很多客户需要做血液DNA检测来鉴定胎儿性别,希望陈某能够为孕妇采血,并将血液托运至深圳银湖客运站,每一位他可以抽取800元的提成。陈某答应后,业务不断扩张,他发动并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妻子周某及同学章某独立为孕妇上门采血。直到2014年2月,陈某被瑞安市公安局抓获时,陈某、周某、章某三人已为近300名孕妇进行了采血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其中不乏部分孕妇因“鉴定结果为女孩”而去人工终止妊娠的。
 
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注:实施依据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五、申请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申请人应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见本服务指南附件2)
 
所有材料均通过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电子版资料各1份。
 
(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
 
3.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4.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5.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6.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7.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8.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
 
(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二)受理。
 
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特殊物品审批申请后(西宁曹家堡机场海关负责辖区内D级特殊物品审批受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海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三)审查。
 
直属海关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情况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四)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审批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九、办结时限: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二、受理机构:西宁海关及西宁曹家堡机场海关。
 
十三、决定机构:西宁海关。
 
十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五、申请接收:“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十六、办理方式:“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能够做出决定的,当场送达。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信息公开”栏查询“海关法规”
 
十九、咨询途径:详见西宁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监督投诉渠道:0971-8866453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网上办理: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24小时办理。
 
现场办理:办公地点及办公时间详见西宁海关门户网站“西宁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场所一览表” 
 
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详见西宁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或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查询。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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