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 侮辱、诽谤英烈属于犯罪吗?

2022-02-19 14:36 浏览:360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侮辱、诽谤英烈已正式入刑。】2022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某平发表侮辱志愿军英烈名誉、荣誉言论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罗昌平,1980年12月生,祖籍湖南长沙。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报道主编,《财经》副主编。因侮辱长津湖抗美援朝英烈,被三亚警方拘捕。发完辱骂微博,关键还喝了茅台!大V时刻要警告自己,自己就是一名小老百姓!必须爱国!一个生你养你的地方!
2022年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某平发表侮辱志愿军英烈名誉、荣誉言论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
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
 
2021年10月6日,罗某平在其三亚市住处使用新浪微博账号发表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网民举报,2021年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罗某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同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10月2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对罗某平批准逮捕。2022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某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某平以侮辱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请求判令罗某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罗某平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认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行,不仅是对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严重侵害,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公然反对和践踏,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刑事公诉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综合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捍卫英雄烈士的浓厚氛围。
 
侮辱、诽谤英烈属于犯罪吗?
 
针对侮辱、诽谤英烈的恶劣行为,我国已建立起了越来越完备的法律体系。
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一百八十五条规定,针对相关行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承担民事责任主要的保护指向是被侵权人本人或近亲属,主要以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填补损失为原则。
 
而网络侮辱、诽谤英雄烈士,通常伴随着网络信息空间的开放性及信息流通性,具有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和惩罚主要通过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来达成。
 
但行为人无论承担行政或是刑事责任,都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且在行为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1、侮辱、诽谤英烈已正式入刑
 
每个国家都尊崇自己的英雄,捍卫英雄的尊严就是捍卫民族的尊严。有效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保障。
大V罗昌平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公诉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
 
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
 
3月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同一天,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而仇某明也被戏称为第一个适用该罪名的人。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明确:“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事实上,此前颁布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其中早已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刑法中尚无对应罪名,所以之前一般以寻衅滋事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有法律专家指出,此番修正实则意义重大,意味着侮辱、诽谤英烈恶劣行径正式入刑,并将罪名定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既告慰了英烈,也更能够震慑宵小,激浊扬清。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可以说,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入刑,不仅是对英烈负责,对国家的价值观负责,更是对一个民族的未来负责。
 
2、未构成犯罪的将受行政处罚
 
2018年,北京某地火灾中牺牲的消防员,被评定为烈士。网民徐某看到相关新闻报道后,在微博上发表了恶意辱骂烈士的言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当地警方随即以寻衅滋事对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网络信息空间属于公共场所,网民如果没有底线,随意出口伤人,都有可能成为侵害他人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的违法行为,既侵害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应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也有专家指出,网民在从事网络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英雄烈士的尊重,更是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的法定义务。依法严惩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行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集体共识和共同意志。
 
网友评论:
 
长安小小白 :咎由自取
 
热新闻评论 :依法严惩!
 
那些不堪回首的事 :他好像还是个党员吧
 
十三只喵了个咪 :垃圾大V
 
礼拜五的天空 :成功举报过大老虎,但随后越来越飘了。
 
天成007的秘密 :能不能把这些垃圾扫一遍。
 
善身济天下123 :乱棍打S!
 
我是你的铁粉小鸭鸭呀 :太恶心了这人。可怕的是他培养出无数这样的人进入了这个行业。
 
继承和发扬长津湖精神 :如果可以有私刑,这货活不过三天。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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