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52万卖掉百万房子买摩托车

2023-08-10 15:35 浏览:127 评论:0 来源:淘给网   
核心摘要:8月2日,河南郑州。 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22年4月,为了买心仪的摩托车,刚满18周岁的高中生小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小伍,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78平的房子以52万的价格卖给小伍,后小伍以57万转卖给小洋。小华根据小伍安排,又直接与小洋签订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并过户。当年6月,小华将二人诉至金水法院,称自己虽已成年,但既无生活来源也无社会经验,要求撤销合同。
18岁男孩52万卖掉百万房子买摩托车
18岁男孩52万卖掉百万房子买摩托车

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小华,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价值100多万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转卖给了小洋(化名)。
 
得知房子被卖之后,小华的母亲除了生气之外,更怀疑这是对方设局骗了自己的儿子,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后,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
 
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从表面上来看,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内容也属于正常的民事交易,但是从深层次来考虑双方是不对等的地位,小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社会经验非常有限,他对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了小伍的安排。
 
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小华对房价的无知,诱导其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
 
法院认为,这场交易显失公平,经过审理,法院撤销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
 
1、可撤销合同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网友评论:
 
旋旋老公 :中介也是没良心 虽然那小孩18岁了 但是这不是明显的坑人么…… 不放你身上你说风凉话 哪怕价值100万的房子 根据市场价给80-90 也不至于 父母觉得被坑 质疑并且要回房子
 
她笑生花 :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方并非善意第三人。
 
盛世留风华 :都是成年人了 房都卖几手了还能拿回来[困] 这次过后小心这男的卖父母房子 反正也能拿回来
 
倚梅园妙音娘子 :什么摩托车52万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喵了个口米_Trista :评论区质疑法官的,建议读读民法典or合同法。成年人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交易对方也是成年人,不应该欺骗和恶意引导。
 
梦果果果果果丶 :评论区怎么了?远低于市场价不说,就算成年了也还有监护人在啊
 
黑色十字军666 :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18岁都成年人了这合同竟然无效?
 
人间极品大神仙 :被中介骗的人挺多的,都可以还回来么?
(责任编辑:小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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