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宣传员工18年从未请假
近日,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云科电子”2018年的一则微信推文被翻出,该文宣传员工为了工作牺牲健康和陪伴家人的时间,没空找对象,引发了网友的不满。
今天(3月6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党群部门负责,已在处理。
文中提到员工“18年从不请假,晚上把2岁的孩子锁在家里”“9点前从未吃过晚饭,有很严重的胃病”“长时间的测量姿势导致她颈椎疼痛难忍”“常年晚班有时甚至干到凌晨,与丈夫分居两地”“凌晨12点他的工作结束,因为工作没有时间找女朋友”等等。
一、法律规定违法加班怎么赔偿?
1、按照拖欠加班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赔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加班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多的劳动者是心存厌恶的,因为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强制性安排加班,并没有取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同时也不发放加班工资,这都是违反我们国家劳动法律规范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网友评论:
只有一个沧海 :永远不要歌颂苦难
紫紫v滢 :虐待员工,还自己发出来
i科技猎人 :这值得拿出来宣传?
Miss_Maymay :处理谁?有问题的是制度?还是发文章的人?
科技刚子 :万恶的资本家!
好多人喊我兜兜 :才入职的时候,公司给我们讲某某女员工,为了工作孩子掉了,休息没多久又回来上班,经常工作到很晚。听完只想说,有什么好宣传的,不觉得惭愧吗!
晨曦的阳光的天使 :这不是敬业这是虐待了。